谈心谈话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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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谈心谈话制度

篇一: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d,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谈心谈话制度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谈心谈话制度1为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活动

  二、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三、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助解决。

  四、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同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五、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通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六、党员要通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七、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八、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谈心谈话制度2谈心谈话制度

  3篇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谈心谈话制度

  3篇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谈心谈话制度3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访四必谈",即:党员干部员工伤病住院必访、遇特殊困难必访、家庭重大纠纷必访、发生意外事故必访,岗位调整变动必谈、思想波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受表扬或批评必谈。

  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1.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2.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4.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三)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四)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篇: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谈心谈话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谈话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谈话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股室以及联系校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六、谈心谈话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谈话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

  1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二篇:谈心谈话制度

  xxx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

  2.xxx负责人

  3.普通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

  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时间一般半年一次。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

  3.坚持全覆盖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普通干部职工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

  第三篇:谈心谈话制度

  博才咸嘉小学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为拓宽学校上下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了解教职员工,关心教职员工,准确教职员工,切实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制定《博才咸嘉小学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一、谈话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谈话范围

  1、校级领导和各部门主任之间

  2、各部门主任之间

  3、学校行政和教职员工之间

  三、谈话内容

  l、谈工作。了解谈话对象工作开展等情况;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2、听建议。听取谈话对象对学校的有关意见建议。

  3、指问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各级反映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摸动态。了解谈话对象思想情况及对组织的诉求。

  5、提要求。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话形式

  1、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各科室、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学校行政成员分工调整、教职员工岗位调整,以及针对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员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要求谈话。教职员工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六、谈话要求

  1、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校级成员谈心,每学期至少1次;校级成员也要相互谈心。谈心谈话要一对

  一、面对面。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成员结合分工,与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每学期至少1次;处室成员之间、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学校班子与中层干部之间也要相互谈心。

  3、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谈话质量,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约谈,并通过谈心谈话提升工作实绩、改进工作作风。

  4、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的存在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5、每次谈心谈话都要有专门记录,留痕备查。

  岳麓区博才咸嘉小学

  第四篇: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以下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目的和作用

  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话达到沟通思想、消除疑虑、联络感情、增强团结、激励斗志、奋发工作的目的。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谈心谈话的内容和要求

  谈心谈话的内容重点是:

  1、了解干警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警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干警对上级和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对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和班子不协调、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谈心谈话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负责谈话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话对象,必须因事因人制宜,真正把握思想脉搏,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启发教育。一般情况下,要求每年谈话至少四次,也可以结合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前后,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等进行。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谈心谈话:

  1、发现领导班子和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出现不协调的苗头,要及时谈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3、在干部工作中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调动,要及时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帮助处理好有关具体问题。

  四、谈心谈话的方式和方法

  谈心谈话采用分级负责的形式,也可根据情况由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进行,院主要领导检查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谈话可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方法,一般以个别方式为主;也可根据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备查。负责谈话的领导要关心和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激励广大干部奋发进取,努力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第五篇: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关爱生命,呵护健康”为宗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条

  谈心谈话范围及分工

  范围为本院全体职工。其分工是党支部负责领导干部任用前谈话、组织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勉励、鼓劲、疏导、提醒、鞭策关怀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一般干部之间谈。

  第三条

  谈心谈话程序

  1、谈心谈话准备。先由谈话人全面梳理有关情况,明确主题、内容、方式、场合后,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被谈话对象。

  2、谈话谈心。根据梳理的要点,谈话人对被谈话对象进行针对性的谈话。

  3、搜集汇总。谈话谈心后由党委办公室整理谈话记录并归类汇总。

  第四条

  谈心谈话方式

  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和“上下谈”、“左右谈”、“内外谈”的方式,可以是领导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或委托主要负责人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也可以是职工个人提出与有关领导约谈。具体为:

  1、领导约谈。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通知有关职工谈心谈话。

  2、定期访谈。院领导定期走访科室,与有关职工谈心谈话。

  3、委托谈话。主要负责人可以受院领导的委托,与相关职工谈心谈话,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谈心谈话。

  4、个人约谈。本院干部职工如有情况需要汇报或与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与院领导约谈,由党委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安排。

  第五条

  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主要包括:

  1、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时,及时开展任职谈话,做好相关干部的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新的要求。

  2、在干部考察考核后,及时进行反馈谈话,向干部本人反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考察考核情况,转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3、对在群众来信来访、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4、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及时与相关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既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又关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在领导班子出现矛盾、分歧,存在不团结现象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帮助班子成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引导他们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影响团体的主要责任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6、对新提拔任职或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适时开展跟踪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7、对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职工,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8、对工作实绩明显、受到表彰奖励的职工,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进一步激发热情,鼓励他们取得更大的成绩。

  9、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分析根源、查找不足,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改正错误,认真工作。

  10、对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职工,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消除思想压力,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他们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与决心。

  第六条

  谈话要求

  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2次以上。

  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

  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

  5、谈话结束,应如实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上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归档。

  第七条

  成果运用

  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单位工作的信息源泉;对职工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单位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篇三: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篇1目的:

  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本谈话制度,是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1、实行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作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反腐化关口前移。

  2、谈话对象的确定,采取分级谈话,各负其责的制度。

  3、谈话的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落实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反腐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化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4、根据谈话内容,谈话形式区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和诫勉类谈话两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诫勉类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一)、(二)、(三)款内容有计划进行。通过谈话,监督各级党组织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化斗争深入开展。

  6、诫勉类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四)、(五)、(六)款内容,根据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提出纠正意见;构成错误的开展批评,帮助改正错误。从而化解矛盾,保护教职工举报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8、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领导审阅后,由校长办公室立卷归档、党党支部负责妥善保管。

  9、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谈话人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必要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篇2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我局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6、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

  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

  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把认识统一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和谐晋梅中学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上来。二是与转变教风和师德建设相结合。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关爱学生、树立为家长服务的理念。三是与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谈心活动的实效性。四是与推动各处室、各人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推动黄梅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用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来检验谈心活动的成效。

  拓展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

  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学校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

  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

  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8、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四、具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调整党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制度,所以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独立负责地解决好本组织内部的问题。

篇四: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第三条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第四条

  每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至少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谈心谈话。

  第五条

  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谈心谈话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谈话方式,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第七条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个人想法,虚心接受被指出的缺点和不足,对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说明。

  第八条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记录存查并按规定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领导和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

  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第十条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篇五: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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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2X-11-26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谈心谈话对象。本局中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全局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对象,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话谈心,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以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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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谈心谈话方法。谈心谈话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学会和掌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开展谈心谈话,要注意方法,讲究效果。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的领导在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平湖市司法局谈心谈话登记表》,每半年逐级上报。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

  谈心谈话制度

篇六:谈心谈话制度

  

  XX公司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支部与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及时提醒、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四个层面:

  (一)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

  (二)班子成员之间

  (三)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四)党员与党员之间

  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群众。

  第五条

  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原则。党支部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

  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讲出真话实话。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话时彼此之间要开诚布公、真心实意、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四)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教育疏导原则。谈心谈话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六)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

  (七)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六条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个性”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采取“一对多,谈共性”或“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谈心谈话分为定期谈话和适时谈话。定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可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适时谈话由各层面谈话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每名党员每年适时谈话不少于2次。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双向互动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约谈。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应找党员谈心,发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约谈有关领导,必须逐级进行。

  第九条

  因公在外或流动在外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于的确不能面谈的同志可进行电话谈话;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条

  谈心谈话内容要深入具体,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党支部班子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做党员的表率。

  第十一条

  定期谈话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话人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流思想。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

  (三)帮助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

  (四)了解困难。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党员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

  第十二条

  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谈话:(一)工作变动;(二)群众反映;(三)履职不力;(四)遇挫遇难;(五)生活困难;(六)精神不振;(七)出现矛盾;(八)思想偏离;(九)违纪违规;(十)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他需要谈话的适时安排。党员中出现上述情况时,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时谈话。

  第十三条

  党员申请约谈,可以指出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以反映个人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以及其他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情况。

  第十四条

  谈心谈话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支部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谈心谈话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举措和要求,将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

  党支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党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提高谈话质量。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及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反复研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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