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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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

篇一: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

  

  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有效运行的制度内核分析——以深圳市罗湖区为例

  作者:葛微

  黄鹤子

  来源:《人大研究》2019年第11期

  葛微

  黄鹤子

  2017年以来,人大代表联络站进入了大规模兴起的阶段,代表联络站逐渐成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有效载体,但是各地代表联络站的发展极不均衡,有形式无实质等问题也广泛存在,影响了代表联络站的发展。

  《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化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途径是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但是,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学者认为代表是“仅有名义的代表”(deputiesinnamesonly)[1],也有学者在研究了中国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后指出,人大应当代表的内容与代表产生方式之间的分歧是中国政治中的一个基本矛盾,代表们是否能够忠实地履行职责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2],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作用的发挥有待提高。

  关于如何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我们作出了很多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随着行政改革的进行与政策的推进,地方人大的作用逐渐得到了彰显,并逐渐转变成为利益相关方提供解决分歧场所的治理伙伴[3]。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以下简称代表联络站)由于在实践中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而逐渐成为一种有效的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制度平台。

  2017年以来,人大代表联络站进入了大规模兴起的阶段,代表联络站逐渐成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有效载体,但是各地代表联络站的发展极不均衡,有形式无实质等问题也广泛存在,影响了代表联络站的发展。在全国最先建立代表联络站的深圳,经过多年的摸索孕育,代表联络站建设已经逐步走向成熟,而罗湖区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更是尤具特色。

  一、深圳市罗湖区代表联络站的发展历程

  (一)早期自发探索阶段

  2002年,深圳南山区月亮湾片区热心居民敖建南自愿充当人大代表的联络员,希望能够与人大代表一同解决面临的难题。2005年4月,南山区街道办正式给联络站挂牌,将联络站的建设逐渐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月亮湾人大代表联络站成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基层治理过程中政府和居民之间的矛盾[4],这是深圳市第一个早期自发“联络站”的雏形。2005年8月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设立了深圳首个人大代表接访室。作为罗湖团的市人大代表,他将个人工作室设立在罗湖区。在初期的探索中,联络站以个人名义的探索、以个人的身份参与、以个人的角色履职,在探索的过程中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在我国,人大代表应当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的许安标2010年撰写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指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需要“强调以集体行动为主”“组

  成代表小组”[5],早期自发的个人探索与现行的规定相冲突。2010年,杨剑昌关闭了自己创办五年的人大代表接访室。

  (二)制度化发展阶段

  2008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要求推广和加强代表联络站的建设[6],深圳市人大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集体履职”的代表联络站。同年,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全面建立联络站。在成立之初,罗湖区的代表联络站经历了一段“冰冻时期”,活动很少。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7],罗湖区紧跟步伐,建立了“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日”制度[8],人大代表走进社区接访群众,主动联系选民,使代表联络站成为连接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桥梁。

  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罗湖区代表联络站逐渐进入成熟阶段。2014年5月,24位全国、市、区人大代表集体接访罗湖莲塘社区400余名群众,推动地铁8号线问题成功解决,成为深圳历史上人大代表进社区接访群众成功履职的经典案例。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草案发布并于同年8月29日生效,其中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代表联络站集体履职这一发展方向。2014年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规定,“联络站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集体履职的工作场所,是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受法律保护。”这些规定使代表联络站在制度上得到了保障,走上了规范化发展道路。2017年6月,罗湖区人大被广东省人大确定为全省六个县(区)级人大工作示范点之一,是深圳市唯一一个入选的区。

  二、罗湖区代表联络站有效运行的组织管理制度

  罗湖区代表联络站发挥着代表闭会履职平台的重要作用,其组织管理制度有以下几点。

  (一)市、区人大常委会对联络站的管理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014年出台了《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这一基础性文件,指导联络站建设。每年召开联络站工作会议,对全市代表联络站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各区交流,并对其中的先进做法予以推介。不定期走访各区的联络站,了解各区联络站工作情况。建立代表联系函制度,使人大代表在联络站可以联系到市政府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市政府职能部门的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街道对联络站进行设置和人员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联络站设置的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进站代表结构、覆盖选区范围等方面提出要求,委托街道人大工委(2017年11月前是街道人大联组)对联络站进行具体设置和人员管理。联络站的具体设置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报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联络员由街道党工委选定。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对联络员进行培训,对联络站进行管理。

  (二)主要依托社区工作站设置

  在初创时期,地方人大开展工作最大的障碍就是信息的缺乏,需要与其他的政治机构、各级人大和各个社会团体建立起制度联结,进行信息集散[9]。在信息集散的过程中,公众无疑是最好的来源和依托。《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联络站可以挂靠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等单位,也可以独立设置。”[10]截至2019年2月,罗湖区共有35个联络站,覆盖了罗湖区83个社区工作站和115个社区居委会,除依托农村城市化的集体股份公司建立的黄贝岭社区联络站和草埔西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外,其余33个都是

  依托社区工作站建立的。将联络站设置在社区工作站,不仅便于组织管理,而且能够共享社区资源。

  (三)有硬件要求

  深圳市、区人大在联络站的硬件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有相对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的要求。罗湖区是深圳市最早建成的区,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无法满足所有代表联络站都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罗湖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代表联络站的硬件设施只要满足以下情况即可:固定的办公场所、统一独立标识、专用办公电脑、固定宣传栏、固定公示栏、工作台账表册齐全、配备摄影摄像器材[11]。

  (四)人员构成结构化

  罗湖区代表联络站由三部分人员组成,包括进站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和联络站联络员。

  1.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规定联络站的人大代表至少有2人,并要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都要进站履职。罗湖区范围内有区人大代表名额224名,罗湖团的市人大代表名额72名,省人大代表名额5名,平均每个站有7~10名代表。罗湖区注重进站代表结构的多元化,党政干部、企业界人士、一线人员均占一定比例。

  2.站长。联络站站长由人大代表担任,进站代表推选产生,负责为本站代表开展活动做好组织、保障和服务工作[12]。联络站站长的人选优先考虑担任社区工作站站长身份的人大代表,便于与代表的职业工作结合,促进联络站发挥更好的作用。

  3.联络员。每个联络站均设一名联络员,由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兼任,主要负责硬件管理、登记进站代表的履职情况,记录、管理联络站工作档案资料、在人大代表和社区群众间沟通与反馈信息、为人大代表进站履职提供服务,一些联络员还主动承担了组织代表调研、就专项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去问题现场进行前期调研、撰写代表建议案草稿、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向代表通报进站情况等职责。

  (五)代表发挥作用机制

  1.代表自我管理。联络站由进站的人大代表自我管理,联络站站长组织本站的人大代表,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机构对联络站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社区的特点,研究确定联络站年度和届内工作目标、人大代表进站形式,并且对人大代表进站情况进行总结。

  2.代表集体履职。站内代表采用集体履职的方式参加站内的活动,罗湖区代表联络站一般有7~10名人大代表,由联络员通知站内的所有代表参加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代表们集体参加服务社区群众的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体商议,无法出席活动的代表需向站长请假,站长不能出席时,委托站内的人大代表代理其职责。

  三、罗湖区代表联络站有效运行的履职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络站的作用,罗湖区设置了一系列的履职管理制度。

  (一)“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日”制度

  自2012年10月起,罗湖区人大开始实施“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日”制度,要求进站的人大代表于每双月的第二周周六进入到社区中。这项制度的出台,改变了自2008年联络站建

  立后的低效运行,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开始发挥,联络站联系群众从被动转向主动。在2008年至2012年之间,联络站的活动主要依赖于罗湖区人大来组织,罗湖区人大整个机关20余人的往往要组织几百名代表的闭会履职活动,不仅使区人大深感任务沉重,难以执行,也使得代表的履职程序僵硬,无法灵活应变。“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日”制度的确定,为人大代表进联络站作出了制度安排,为人大代表进社区提供了制度保证,人大代表能够真正地联系群众、走进群众,深入到社区中去,更好地履行职责,也标志着代表开始真正走进社区,联络站逐渐形成了一个完善的运作流程,走向制度化。

  (二)政府联系人制度

  罗湖区政府各部门都专设有政府联系人来联系人大工作,并将该政府联系人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印发到联络站,方便人大代表与联络员联系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使联络站与政府部门直接对接,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便于向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或者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联系函制度

  《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系函》是由深圳市人大统一制作的一种格式文本,简称“联系函”,用于人大代表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其中要有事实的陈述、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还可附详细书面材料。

  人大代表使用联系函反映问题采取分级提出原则。属于区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组织办理的,由区人大代表通过联络站提交(市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联名);属于市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组织办理的,由市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通过联络站提交(自2017年3月开始,人大代表可通过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网络平台提交联系函)。这一制度同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收到联系函后,应于一个月内负责办理答复,并将办理意见书面回复发函联络站。事关紧急的,人大代表要求尽快回复的,办理单位应及时与代表沟通,提出办理方案。通过联系函制度,人大代表在社区内就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产生联系,便捷地反映问题,并将相关问题的办理答复情况向群众反馈。

  (四)“接访问题处理”制度

  罗湖区的“接访问题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社区层面的问题,直接交由社区工作站解决;第二层级是街道层面的问题,由社区代表联络站反映到街道联组,街道联组协调街道层面解决;第三层级是区级职权范围的问题,代表可以通过“政府联系人制度”直接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反馈给群众,或者对问题进一步调研,形成代表建议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第四层级是市级职权范围的问题,通过“联系函制度”反映解决;第五层级是省级或者全国层面的问题,由联络站反映给罗湖的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由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收集、反映或者推动解决。“接访问题处理制度”的建立让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解决的渠道和出口,为人大代表进社区制度的持续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预算进社区

  为了配合罗湖人大开展的民生项目代表票决和部门预算阳光审议等财政监督工作,罗湖区人大从2015年12月开始,要求人大代表带着罗湖区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和参加阳光审议的部门预算进社区,让选民群众审议,听取公众意见。其主要做法是在区人代会前一个月,区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和部门预算草案交由人大代表审议,并由人大代表带进选区,先由选民作为期两周的选区预审。人大代表以社区联络站为依托自主组织社区审议活动,提前在选区发出预审公告,将部门预算和民生项目草案提前发给选民,听取意见。经过代表和选民充分预审的民生项目和部门预算进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审议会,进行审议和票决,之后再经过常委会审议,最后才交由区人代会代表表决[13]。每一年的年底,都是罗湖人大代表带着预算进社区的时间,“民生项目和预算进社区充分体现了‘替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深刻转变”[14]。

  (六)社区议事会

  “社区议事会”是罗湖区人大独特的会议形式,由人大代表、社区居民邀请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员到社区联络站,以会议的形式对现存的问题进行协调、商讨并加以解决,属于多方参与的协调会议。区人大的“社区议事会”这一举措并不是以制度化的形式规定下来的,而是以软约束的手段来促使联络站举办会议。2017年为了推动整个罗湖区联络站建设而出台了《罗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手册》,其附件一(罗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达标站”考核验收评分标准)与附件二(罗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样板站”考核验收评分标准)中,以加分的形式规定了联络站开展“社区议事会”的加分标准,并且将各个联络站的评分情况印发公示,激发了联络站内部积极举办会议、全力解决问题的热情。

  (七)“内刊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2012年第一季度,罗湖区人大创办了《罗湖人大代表活动季刊》(以下简称《季刊》)内刊杂志,围绕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的当季工作设置栏目,如包括“人大代表进社区”“代表工作动态”“建议追踪”“联络站故事”等栏目。其中“代表进社区”这一栏目以图文形式刊登了人大代表进社区的情况,联络站组织完一次代表进社区活动后,联络员将信息稿交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把信息编入《季刊》栏目。《季刊》作为一种软约束,以记录代表履职情况的方式,慢慢地转变了人大代表及联络站工作人员的心理及行为。在《季刊》出现之前,人大代表的履职属于集体履职,是一个“无名的履职”,《季刊》的出现,不但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能够及时掌握到联络站的工作动态,了解代表进社区的情况,也让人大代表的工作有了完整及时的反馈渠道,给人大代表带来了极大的工作满足感。《季刊》的出现,以记录和文本的形式,落实了人大代表进社区的制度,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使代表即使在换届前后也有着积极履职的意愿。

  (八)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评分

  罗湖区人大2017年8月份开始实施“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评分”制度,通过对联络站的硬件建设、软件管理设置分值,组织考核验收,推动全区联络站整体提升工作水平,这一制度目前还在完善中。

  (九)向选民述职

  联络站建设的基本原理在于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提供制度支持[15],旨在解决选举之后代表与群众往来不多、沟通匮乏的问题。在代表履职后通过联络站向选民述职,能够进一步与群众沟通、交流,实现联络站联系群众、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的作用。罗湖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人大代表每年底在联络站向选民述职,深圳市人大代表在联络站向群众报告工作。联络站把本站人大代表当年进社区的情况进行公示。

  四、罗湖区代表联络站制度化建设的效果

  (一)密切联系了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我国人大工作的根基在群众、活力在代表,“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16]。2012年10月以来,罗湖区的各个社区联络站共接访群众11958人次,群众反映问题656件,人大代表推动解决问题554.5件,问题解决率为84.5%。在联络站中,代表能够主动、积极地进行履职,与社区的密切贴合和持续的走访使代表更了解选民需求,能够推动解决群众实际期待的问题。社区联络站也会主动联系代表,在代表换届之后及时通知新代表前往社区履职协助代表“进社区”,联络站为群众、政府和人大之间的相互联系提供了制度内的路径,罗湖区代表联络站已经走上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不断发挥着作用。

  (二)使现行人大制度更为完善

  现行重安排轻竞争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模式引发了两个问题。一是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二是代表的工作方式相对被动。多数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都是由常委会发起,由代表主动开展的工作,又缺少系统的组织性。罗湖区联络站的设置,加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在联络站自主履职,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作用能够发挥出来,改善了长期以来代表仅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职的不足,完善了人大制度。同时,联络站实行代表集体履职,在增强代表履职自主性的同时,由基层人大常委会统一管理,政治风险可控。

  (三)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罗湖区联络站立足为民办实事,致力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在罗湖区联络站的建设过程中,党委对于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大力支持,主动要求人大常委会用好联络站平台,做实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联络站在解决群众问题的基础上,将常委会的监督权延伸到群众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区人大务实的作风,感受到宪法中当家作主的权利,对扩大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有积极意义。

  深圳市罗湖区代表联络站运行10年来,产生积极的意义,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伴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参与度不均衡、联络站的负担大、经费使用不明确,联络站缺乏法律保障、联络员流动性大,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需要从明确代表联络站的法律地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的客观评价体系、加大人才建设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注释:

  [1]ChoYoungNam.2003.PublicSupervisorsandRefl

  ectors:RoleFulfillmentoftheChinesePeople"sCongress

  DeputiesintheMarketSocialistEra.DevelopmentandSociety.Vol.32,No.2(December2003),pp.197-227.

  [2]McCormick,BarrettL.2017.“China’sLeninistPa

  rliamentandPublicSphere:AComparativeAnalysis.”China

  afterSocialism:IntheFootstepsofEasternEuropeorEastAsia?,pp.29-53.

  [3]KevinJ.O"Brien,“LocalPeople"sCongressesandGoverningChina,”TheChinaJournal,no.61(Jan.,2009):131-141.

  [4]张曙光:《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践——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例》,载《北京人大》2017年第10期。

  [5]许安标:《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3部分第55-58页。

  [6]陈霜:《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创建与思考》,载《特区实践与理论》2010年第3期。

  [7][11][12]曹宏:《联系群众关注民生——关于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思考》,载《人民之声》2016年第1期。

  [8][13]黄瑞儒:《“人大代表进社区”制度化运作的实践与思考》,载《人民之声》2015年第3期。

  [9]何俊志:《制度等待利益:中国县级人大制度模式研究》,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第25~37页。

  [10]参见《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14]葛微:《小创新换来大成效——深圳市罗湖区推进民生项目和预算进社区》,载《人民之声》2017年第9期。

  [15]王宏旭:《增强人民获得感视域下提升人大代表联络站效能的路径》,载《观察与思考》2019年第2期。

  [16]陈勇军:《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研究——以贵州的调查分析为基础》,载《人大研究》2017年第5期。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篇二: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第1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促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是本区域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应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联络交流和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一般由各镇人大代表小组组长担任。站长负责联络站的全面工作,为本联络站代表开展活动做好组织、保障和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络员由村干部、驻村干部等担任,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人大代表轮流进站接待群众,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四、进站的人大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五、人民群众可以向联络站反映对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建议意见,对群众反映的属于非公益性、普惠性以及其他属于个人涉法涉诉问题的,联络站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情况。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按照以下办法开展工作:

  (一)人大代表接访群众后,对能够即时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对需要转交处理的,属于本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本镇人大提交给当地政府研究处理;需要区级以上组织处理的事项,由镇人大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事权交给相关部门或逐级向上报告处理。

  (二)人大代表可以就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联系安排持证视察、调研,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组织视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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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大代表就相关单位的办理答复通过代表联络员向群众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应有关单位、组织的邀请,人大代表可以参加或通过联络站委派联络员参加有关问题的座谈、调研和协调工作。

  (五)联络员接待人民群众后,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并转交有关资料。情况紧急的,应及时报告区、镇人大办公室。

  (六)联络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依法推动解决基层问题,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回复责任制度。联络站负责收集整理群众向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人大代表签名同意后分送有关部门办理,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定期向人大代表和群众反馈。

  八、每次代表活动前,联络站站长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到所有代表,代表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

  九、代表活动后应及时将活动情况登记备案,并应将有关情况向镇人大汇报。

  十、各镇人大负责本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并指导联络站各项代表活动的开展。

  第2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一、人大代表联络站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联系和接待选民、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场所和平台,以联系选民与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为主要工作内容。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主体是辖区内的省、杭州市和临安区人大代表、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应有固定场地,统一标识,办公设备,工作制度,年度计划,概况简介。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内代表信息,街道居民议事会议成员有关情况,以及代表联络站的学习交流、联系选民、调研视察、代表述职等制度和本街道人大年度工作安排等统一上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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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大街道工委具体负责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与群众、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并定期对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与群众的情况进行通报。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站长一名,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负责联络站全面工作。设副站长一名,可由区人大代表担任,配备联络员一名,协助做好联络站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代表履职和联络站日常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本街道人大工作年度计划,结合代表工作实际,组织本站人大代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代表接待选民计划和活动安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代表接待选民活动。

  八、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与群众的工作流程为提前公告、接待、登记、反映、反馈等五个步骤。在接待日三天之前应张贴代表接待公告,内容包括接待时间、地点、代表姓名等内容。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与群众后,应当填写接待选民与群众登记表,并注重做好答复反馈工作。

  九、要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的受理、分办、交办、督办、反馈、上报等分级分类处理制度。积极运用网上代表联络站、临安智慧人大APP等便捷通道,切实加强人民群众意见的处理工作。开展接待活动时,对群众意见建议如实做好记录,并及时梳理、处理联络站收集的民情民意。能够现场答复的,代表向群众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需要交办的,分别交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

  十、人大街道工委对代表参加联络站工作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临安智慧人大平台进行动态发布和履职登记。

  十一、代表联络站活动经费纳入人大工作年度预算安排。

  第3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广大选民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人大代表联络站有关制度。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在镇党委领导和镇人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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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学习,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

  三、加强同选民联系,广泛听取选民对区、镇两级人大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民意,并就选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四、热情接待选民,每月农历20日为选民接待日,上午9:00-11:00为代表接待选民时间。由人大代表轮流接待选民,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与居民面对面交心座谈,听取选民意见,并及时将承办情况反馈选民。

  五、对有关部门对选民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选民反馈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和答复结果,做到选民意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六、积极参与和支持村(居)的有关活动,协助政府和村(居)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和促进政府工作的开展。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对代表学习、代表接待、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扶贫帮困、代表履职等情况做好记载。

  八、镇人大及其办公室对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助人大代表落实好联络站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第4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范文★本联络站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选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3、积极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评议和走访选民等活动服务,了解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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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受理人民群众的相关来信来访,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

  5、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工作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乡镇人大主席团。

  6、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7、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范本★本联络站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选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街道人大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3、组织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汇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进问题解决。

  4、根据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街道人大工委。

  5、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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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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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工作,充分发挥我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络站工作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推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开展履职交流、听取和约见政府及部门工作、开展向选民述职等履职工作。

  第三条

  联络站驻地社区、村及单位具体负责联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对联络站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交流、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工作实效。

  第四条

  各级人大代表按本办法参加联络站工作,认真听取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途径反映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条

  联络站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级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联络站应按照人大代表的分布状况、就近就便设立,充分发挥我乡(镇)各级人大代表的联动作用。

  全乡(镇)共设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具体如下:

  1、五星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五星村村委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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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叶家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叶家村村委办公楼。

  3、威坪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威坪乡(镇)人民政府科技楼二楼。

  第七条

  联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站长原则上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兼任,副站长由人大代表担任,成员人选由各村、社区会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确定,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联络站配备联络员1名(根据实际情况由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兼任),协助站长负责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联络站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台账要详细登记进站代表的工作和选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包括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参加代表和群众人次,通过联络站提交人大代表建议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推动问题解决等情况。

  第九条联络站应当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办公、宣教设备。悬挂统一制作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标识牌,设立“人大代表联系信箱”,公开代表联络站制度、代表信息、履职情况、代表年度活动计划、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日等资料。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联络站定期接待选民(群众),接待时间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告知接待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接待代表的名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原则上每季不少于1次。

  第十一条联络站轮流和集中安排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并可应选民(群众)要求安排约见人大代表。联络站内每名人大代表每年参加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原则上不少于4次。

  第十二条

  乡(镇)人大主席团明确各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

  人大代表联络站每季开展1次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活动地点、活动类型由联络站站长负责安排,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活动情况反馈乡(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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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代表在接待选民(群众)时应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如实填写《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登记表》。

  第十四条

  代表在接待选民(群众)过程中,对于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宣传、解释。需由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和建议是由本级政府解决的,承办科室应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问题和建议是由上一级政府部门解决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相关程序提交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按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解决。解决之后,再由原负责接待代表将办理情况向提出问题、建议的选民(群众)进行反馈。

  第十五条

  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对联络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联络站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到社区、村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范围之列。同时,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代表连任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章

  活动方式

  第十六条

  联络站工作应根据县乡(镇)的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来开展,活动形式可采取人大代表接待和走访选民(群众)、调研、视察、民生议政会、选民见面会、述职评议等方式。

  第十七条接待活动轮值的人大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接待选民(群众)的,应及时调整更换人员。

  第十八条

  接待选民(群众)活动中,对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分别进行解答。对情况不明了、较复杂的事项,由工作人员收集汇总,向有关部门反馈,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大代表应通过联络站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进行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就联络站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者重大性的问题,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或向上级人大常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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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就选民(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建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调研、检查等。

  第五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由联络站驻地负责管理,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接待选民(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

  乡(镇)政府应在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中单独列支联络站活动经费。

  第二十四条联络站驻地应为联络站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兼职联络员从事联络站工作应该作为工作内容纳入工作考核。非联络站驻地村应为本村代表参与活动,以及代表接访活动提供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24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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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一、为丰富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代表之间联络,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接受选民监督、更好履行代表职责,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要求,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建立,邀请本乡(镇)省市人大代表、吸收乡(镇)人大代表共同参与。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应坚持以集体活动为主,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注重对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选民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开展走访和调研。

  五、人大代表联络站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时间要相对固定,活动方式可灵活多样,其中面向选民的活动应事先公告。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对走访、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应依法积极疏导、帮助联系,重要问题应及时提请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络机构或乡(镇)人大处理;符合代表建议条件的,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应建立代表签到、活动记录、选民反映情况登记处理和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并认真执行,活动资料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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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代表联络站制度有哪些

  

  通过代表联络站

  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

  人大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新时期新形势,对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是加强代表工作的一项举措,是拓展人大代表履职载体的有效形式,是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丰富代表履职平台,推进基层人大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抓好联络站的平台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一是要有统一规范的标牌,名称统一规范为“xxxxxx人大代表联络站”。二是要有固定场所,代表联络站应具备一定的场地面积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一般应设在社区、行政村办公室或活动室,既可以单独建,也可以和其它机构合用,但必须单独正规挂牌。三是要有固定人员,配备站长和工作人员,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具体事务,具体人选可由各镇、街道人大确定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工作责任心,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有所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人担任。四是要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代表信息公示制、代表接待选民与群众活动办法、联络站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对参与站(室)接待的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等个人信息及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

  作制度等应统一上墙公布,做到代表信息上墙,制度上墙,照片上墙,规范联络站的日常运作。五是要有计划安排,围绕中心工作、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联络站年度工作及接待计划,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接待计划内容要包括划分好的接待代表名单、接待日期。代表接待名单的划分一般可根据各代表小组的人大代表总数而定,原则上规定每次参加接待的代表人数。接待时间规定每月几次,具体的接待日由各镇、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张贴公告。

  2、明确联络站开展活动的目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开展常态化活动的场所,是密切联系选民(群众)、依法规范履职、推进问题解决的平台。一是向选民(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热情接待选民与群众,认真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和答复;三是人大代表联络站要积极为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提供服务,配合做好镇、街道人大有关工作;四是坚持定期代表接待日制度,认真安排代表定时、定期到联络站参加接待活动;五是建立工作台账,对代表参与接待选民与群众情况进行登记。

  3、组织代表参加联络站的活动。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结合各地实际,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根据代表工作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安排,划分各镇、街道的全部人大代表,分期分批、有序地组织代表到联络站参加接待选民(群众)活动,确保联络站各项活动常态开展。二是要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的任务内容、具体形式、时间安排、活动要求等制度,加强代表信息公开制、制度上墙制等运行机制建设,做到活动公开、透明。三是要建立完善代表接待选民,反映问题、建议办理等工作机制,按照受理、反映、跟踪、答复、反馈等步骤,制定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来访登记表、选民(群众)来访答复登记表和受理单位反馈意见表,及时做好登记、答复、反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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