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冷链食品防疫措施(完整文档)

来源:博延文库网 时间:2022-10-29 14:45: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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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冷链食品防疫措施(完整文档)

  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以下是分享的冷链食品防疫措施,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冷链食品防疫措施

  为了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省防控工作要求,特就加强冷链食品购进、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链条管控,我市出台十条防控管理措施。

  一、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凡从商洛境外购进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索取供货方经营资质证照、随货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票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还必须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每批次货物消毒证明,建立购货台账,留存所有票证。对来源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购进。

  二、严格报备报告管理。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入库前24小时内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三、严格核酸检测管理。凡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其他食品,在入库或销售、使用前,一律要经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做到“一批次一检测”。对全市所有冷库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全覆盖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取得阴性报告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四、严格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储存、运输、搬运、销售等环节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台账,详细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今冬明春对所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严格消毒消杀管理。实行“人物同查、人物同防”,由企业单位对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车辆、冷藏箱实行“一作业一消毒”,对外包装实行“一批次一消毒”,未经消毒的食品不得入库。对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场所、冷库、器具以及餐饮服务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外环境每两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次。建立消毒登记台账,以备监管部门查核。

  六、严格分区分库存储管理。经营冷链食品的,应将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冷链食品实行“分区储存、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购进大宗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在当地代储存企业冷库周转暂存,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销售、使用。

  七、严格实名制销售管理。批发、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要建立销售台账,详细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食品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八、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凡搬运、存储、销售等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必须着工服、工帽,戴口罩、手套,勤消毒,自觉做好各项个人防护。

  九、加强宣传和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监管措施宣传。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群众对冷链食品从业者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十、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各级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联合督查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对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执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要从严从快处理。

  冷链食品防疫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加强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从11月初开始,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11个督查组,再次对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检查。

  强一线、二溯源、三机制、四落实

  针对部分冷链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性制定“强一线、二溯源、三机制、四落实”举措。

  “强一线”,即充实基层冷链食品监管力量,市市场监管局抽调100人左右下沉一线,对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实施驻点分片督导,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溯源”,即督促企业建立台账溯源,推进智慧化监管平台,开展科学监管溯源。

  “三机制”,即进一步完善周统计、周通报和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

  “四落实”,即严格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在推动属地责任落实上,实施周督导、周通报制度;
在推动部门责任落实上,市场监管局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机制;
在推动冷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采取问题整改一周内仍不到位的勒令停业的措施。在推动从业人员责任落实上,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各地区均组织冷链企业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现场督导查找问题“人、物、环境”核酸监测持续推进

  11月3日至6日,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抽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30人,组成6个督查组,深入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进行现场督导,对涉及生产经营进口冷冻水产品和肉品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共督导检查有关单位66家,发现问题隐患118个。11月9日至1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成11个督查组对各地区实行常态化、全覆盖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有关单位68个,共发现问题隐患79个。目前,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据介绍,在我市各级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近期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明显改善,按要求建立台账、开展核酸检测的比例明显提升。11月4日至12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自行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7142人、环境检测点位7299个、产品出厂核酸检测4133个。各地区防疫指挥部继续推进“人、物、环境”核酸监测,核酸监测冷链食品企业243家,对1426名从业人员、1973个环境点位、1068个进口货物点位进行核酸监测。

  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进入秋冬季,为防止疫情反弹,我市将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加强社会共治,增强个人防护,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的良好氛围。

  强化属地责任,织密防控网。对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真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落实部门责任,实施精准防控。各行业部门要摸清本行业领域底数,并发挥监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等方面职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企业落实消杀等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从源头实现精准防控。

  突出企业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更新补充完善防控方案,确保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坚持“人、物、环境”全检测的“红线”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以战时标准开展常态化防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监管,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有关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督查组将进行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冷链食品防疫措施

  根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防组的部署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从人到物、从人到人”新特征,按照省厅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食安工作总体思路,全力抓好“重点产品”(进口或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使用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和“重点主体”(进口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单位、第三方冷库)的全链条管控,现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组及职责

  县局物防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执法组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明确事项的交办;
负责汇总局物防组每周工作推进情况;
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现场检查组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的“重点主体”“重点产品”开展全面摸排、检查;
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
负责检查结果的及时有效报送。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公务车辆使用、信息专报和编发局物防组工作信息简报;
负责汇总每日信息数据。

  (四)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负责组织对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办;
负责全县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制度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凡是从异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由后勤保障组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报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根据疫情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总仓设立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现场检查组负责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把握“五个不得”,没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落地核酸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总仓设立后,所有进入县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

  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简称“三证一码”)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总仓。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需要采取扣留等强制措施的,应及时报县局物防小组组长,经组长批示后采取相应措施。

  (三)加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现场检查组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大集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冷链食品,排查农村大集、食品经营单位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报告单》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等相关资质。

  (四)信息报送机制

  县局物防小组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由现场检查组汇总各辖区检查结果,经组长签字后及时报送综合协调组,如在溯源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综合执法组,由综合执法组及时开展核查处置,综合执法组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送相关信息。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防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意识,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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